近年来,浙江杭州市江干区探索建立机关党员“先锋指数”评价管理体系,通过量化先锋指数、拓宽评价渠道、优化评价体系、强化结果运用等方式,进一步整合机关党建资源、激发机关党员活力。
江干区按照《党章》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、党内有关规定和创先争优活动要求,将机关党员的学识、业绩、服务、廉洁、品德明确细化为29项共性评价指标;根据党员职业岗位的个性特点,以机关党组织为单位,分类制定机关党员工作作风、工作实效、廉洁自律等三个方面的个性评价指标。每季度,党员个人依据29项细化指标开展一次自我评价;每半年,以支部为单位,结合党员日常表现、义务履行、履诺践诺等情况,对支部党员进行考评打分,计算出党员半年度的“先锋指数值”。同时,该区结合党员个人季度自评和党组织半年考评情况,年终综合计算出党员个人和党组织先进性表现的年度情况。
为强化对机关党员“先锋指数值”的结果运用,区直机关党工委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指数值在85分以下的机关党员“先锋”培训班。各机关党组织将指数值作为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。对年度指数值在75分以下的党员,由所在党组织指定指导员进行帮教谈话,不达“良”等级不脱钩。
(通讯员 杭祖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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